宁德新闻网11月23日电 (林劲松 戴灿楠)发展家乡的旅游经济本身是一件好事,适当的营销包装无可厚非,但应本着尊重事实的原则。日前,福安市某乡镇就有一男子为了旅游景点的发展,自行编撰一本“旅游小册”,不料却因此引来一场官司...
福安市某乡镇李某有感家乡风景秀丽、人杰地灵,遂自行编撰了一本“旅游小册”,用来介绍家乡名胜古迹、风土人情。李某在介绍家乡某神庙时,为突显神庙灵验,未经核实,便杜撰了一则故事。该故事说的是当地村民王某(已故)因未洁身即放神炮,结果被烧伤。
该“旅游小册”散发后,书中故事的描述,引来王某家人极大的不满。他们认为李某杜撰的故事给他们情感上、精神上及心理上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为此,王某家人以李某侵犯名誉权,向福安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福安法院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调解,李某认识到其行为对王某及其家人造成的伤害,向王某家属进行了赔礼道歉并承诺积极收缴、销毁之前散发的宣传小册,停止侵权,消除影响。他的行为取得了对方的谅解,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