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六旬老人起诉“养女” 要求确认收养关系无效
发布时间:2018-12-27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600712
  宁德新闻网12月27日电 (郑晓燕)日前,古田法院审结一起收养关系纠纷,今年61岁年的阮大爷诉请法院确认其与“养女”阮小芳的收养关系不成立,经古田法院审理判决阮大爷收养阮小芳的行为无效。
 
  阮大爷诉称:阮小芳的亲生父母黄某某、阮某某为逃避超生处罚,在阮小芳出生后,将其户籍寄在阮大爷名下处。阮小芳出生后一直跟随亲生父母生活,阮大爷与阮小芳不存在事实上的收养关系,且未办理相关收养手续,故收养关系无效。
 
  经法庭审理查明:阮小芳1994年7月8日出生,出生后不久,其父母与阮大爷协商,将阮小芳户口落在阮大爷的户口本上。后阮大爷以父女关系为阮小芳进行了户籍登记。阮小芳亲生父母与阮大爷未订立收养、送养书面协议,也未到民政部门进行收养登记。另,阮小芳不属于阮大爷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阮大爷至今未婚。
 
  古田法院审理认为,合法的收养关系受法律保护。阮大爷与阮小芳的收养行为发生在1994年,关于收养关系效力的问题,应适用1992年4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相关规定来认定。根据1992年收养法第九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因此,阮大爷的收养行为违反了1992年收养法第九条的规定;另,根据1992年收养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违反本法规定的收养行为无法律效力,故阮大爷的收养行为无效。遂作出如上判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