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8年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31  文章来源: 点击:909

  为落实《福建省“十三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专项规划》(闽政办〔2016〕43号),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遴选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200号)精神,遴选马红星技能大师工作室等100个技能大师工作室为2018年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闽人社文〔2018〕200号要求,每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补助经费10万元,补助经费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设区市从就业专项资金拨付(省属、央属企事业单位由所在设区市拨付)。补助经费用于开展培训、研修、攻关、交流等技能传承提升活动。所在单位要为技能大师工作室安排一定的配套经费和人员等支持。

  二、各地各有关部门和所在单位要建立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考核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包括日常管理、年度考核、期满总结评估的管理制度、技术攻关项目、带徒目标等相关职责、建立资料档案等,实现预定的目标任务。

  三、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管理周期为三年。在建设周期结束后,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所属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总结报告和绩效考评意见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备案,其中省属央属企事业单位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要同时向所在设区市人社局、财政局备案。

  四、省级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包含了对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补助资金。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情况将纳入就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省级补助资金将对工作成效好的地区予以倾斜。

  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将适时对技能大师工作室情况进行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