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法院审结多起危险驾驶案件 三人被判拘役
发布时间:2019-02-18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607
  宁德新闻网2月18日电 (王雅丽)自“酒驾入刑”以来,酒后驾驶问题已得到明显改善,但总有一些心存侥幸的人时不时触碰法律红线。日前,福鼎法院审结多起危险驾驶案件,当事人被撞、酒后撞上路障,甚至直接自行翻车……最终三被告人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一个半月至五个月不等的拘役,并判处罚金。
 
  2018年8月6日下午,蔡某熙酒后驾驶小车上路,行至一红绿灯路口时被其他方向的来车碰撞,随后蔡某熙驾驶的车辆将道路旁某房屋的大门与钢化玻璃撞碎。虽然蔡某熙在本起事故中属于次要责任且受伤,但因其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4000元。
 
  2019年1月6日凌晨,王某勇酒后驾驶小车碰撞道路护栏,造成护栏损坏。结合王某勇犯罪和自首情节,福鼎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2018年11月10日夜间,郑某出酒后驾驶与其准驾车型不符的无号牌二轮摩托车从福鼎市区驶往贯岭镇家中,期间不慎翻车致本人受伤。结合郑某出犯罪和坦白情节,福鼎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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