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女子隐瞒已婚事实 与他人重婚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9-02-18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1886
  宁德新闻网2月18日电 (郑晓燕)日前,古田法院审结一起重婚案件,林芳一边隐瞒已婚事实与胡强交往,一边在向法院起诉与苏伟离婚,在法院尚未判决离婚情况下,林芳与胡强按农村传统举办了结婚仪式,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林芳因犯重婚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
 
  据悉,2007年5月30日,林芳与香港籍男子苏伟在香港登记结婚。2016年3、4月间,经媒人吴桂介绍,林芳与胡强相识,并隐瞒已婚的事实与之交往,继而同居。
 
  2016年6月15日,林芳向古田法院提起与苏伟离婚诉讼,2017年5月8日古田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期间,林芳在明知其与苏伟未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于2016年9月8日与胡强举行结婚庆典,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至2017年4月间。
 
  2018年10月16日,林芳在被公安干警抓获。受古田法院委托,县司法局对林芳进行审前社会调查并出具评估报告,表明林芳具备社区矫正条件。
 
  古田法院审理认为,林芳有配偶而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共同生活,其行为已构成重婚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综合林芳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及其具备的社区矫正条件,依法可适用缓刑。遂作出如上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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