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法院公开审理2019年首起“涉恶”案件
发布时间:2019-02-21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613803

  宁德新闻网2月21日电 (朱春粦)近日,霞浦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林某某、李某某寻衅滋事、抢劫案,这是2019年度霞浦法院审理的首起涉恶案件。

  林某某被指控系霞浦法院之前已判决的吴某某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员之一。2017年以来,吴某某(已判刑)纠集林某某、何某某(已判刑)、林某、熊某某、黄某某(三人均另案处理)等人在霞浦县城区以暴力手段实施寻衅滋事等犯罪活动,形成以吴某某为首的恶势力团伙,为非作恶,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其中,林某某涉嫌参与该恶势力团伙犯罪两起,分别为:伙同吴某某等人在公众场合持械随意殴打邓某某,致邓某某轻伤二级;伙同吴某某等人任意毁损被害人项某财物,价值达人民币11040元。

  此外,林某某伙同李某某以暴力、胁迫等方式劫取侯某某财物,数额达人民币12798元,并致侯某某轻微伤。公诉机关认为,林某某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抢劫罪,应予数罪并罚;李某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

  受理该案后,霞浦法院依法为林某某指定了辩护人,告知辩方若存在非法证据应当在开庭前提出。庭审中,法庭紧紧围绕案件事实,特别是涉恶定性等方面,精心组织控辩双方展开充分论辩,整个庭审过程顺利流畅,林某某当庭表示认罪,请求轻判。

  本次庭审全程录音录像,并同步在中国庭审公开网、福建法院庭审直播网直播。为吸引网友关注,扩大影响范围,专门制作预告微信,庭审刚开始点击量即破千,营造了扫黑除恶强劲氛围。同时,为保持强大攻势,做到打防并举,霞浦法院还邀请县电视台参与报道,乘胜而进、扩大战果。(完)

  www.0593cn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