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新闻网2月21日电 (郑晓燕)日前,古田法院审结一起开设赌场案件,无业的李某某伙同苏某某(另案处理)通过提供场所供他人赌博,抽头渔利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100元。
据悉,2016年12月至2018年2月28日间,李某某伙同苏某某(另案处理)在古田县吉巷乡北墩村某厝开庄设赌,提供牌九、桌椅等供他人赌博,从中抽头渔利共计4500余元。2018年6月7日,李某某在古田县吉巷乡吉巷村某自然村被抓获。
另查明,古田县公安局民警从现场扣押到作案工具牌九32粒。庭审后,李某某通过亲属退出违法所得900元。
古田法院审理认为,李某某以营利为目的,伙同同案人提供场所、赌具供他人赌博,非法获利4500元,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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