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新闻网4月1日电 (钟凌云 余孟临)近日,霞浦法院审结一起抢夺案,依法判处吴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经审理查明,2018年8月,吴某某因赌博输钱等原因而产生抢夺他人财物的念头,后伺机寻找作案目标。吴某某行走到霞浦县某医院大门旁,见陈某某脖子处挂有一条黄金项链,便尾随陈某某,后趁其不备从身后强行拽走该黄金项链。经认定,涉案黄金项链价值6292元。
当日,吴某某在霞浦县某酒店附近被公安机关抓获。案发后,公安机关已追缴涉案黄金项链返还被害人陈某某。
霞浦法院审理认为,吴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夺取他人财物价值共计6292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夺罪。吴某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后五年内故意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予从重处罚。吴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被害人的财物被追回,可从轻处罚。吴某某抢夺老年人财物,酌情从重处罚。综合以上情节,对吴某某厘定刑罚。故霞浦法院做出如上判决。(完)
http://www.0593cn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