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高、中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02  文章来源:宁德市人社局 点击:934

  宁德新闻网4月2月电 为加强宁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推进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福建省中长期人才规划(2010—2020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12号)、《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函〔2019〕80号)等精神,经研究,在各地各部门申报的基础上,确定2019年全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中级项目计划共27个,其中列入省高研示范项目的4个,市级示范项目的12个,市级普通项目的11个。现将计划印发,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重视高、中级研修项目的实施工作
  
  实施高、中级研修项目是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重要内容,是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重要平台,是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和提升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的重要抓手,对于加强人才和科技创新、交流以及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和承办单位要充分认识举办高、中级研修项目的重要意义,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根本,以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为重点,以创新创业能力建设为核心,突出项目公益性、示范性和引导作用,认真抓好研修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打造精品项目。
  
  认真按计划实施研修项目
  
  各县(市、区)和有关单位要按照计划确定的研修选题、举办时间和地点实施高、中级研修项目。高级研修项目可向全省招收学员,学员一般应是相关行业领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每期研修时间不少于5天,学员一般不超过50人。中级研修项目可向全市招生,学员一般是相关行业领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每期研修时间不少于4天,学员一般不超过40人。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着力提高研修质量
  
  列入省级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项目,要在开班前1个月将施教方案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备案。实施方案包括举办高级研修班的时间、地点、课程设置、授课专家名单以及学员人数、是否跨地区招生等内容。要精心设置高级研修项目课程,邀请权威专家授课,采取多种有效方式组织研修,切实保证研修质量。高研项目班结束后,各承办单位要认真进行项目总结,在项目实施结束1个月之内将办班通知、课程安排、学员名单、签到表、课程课件、有关照片、总结报告、满意度测评表、补助款票据(附户名、账号、开户行)等材料报市人社局职建科,审核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并发送电子版至zynljsc@fjrs.gov.cn和ndzynljsk@163.com。总结报告应包括高级研修项目实施的基本情况、主要特点、成效、经验体会等。
  
  列入市级示范项目、普通项目计划的项目,应于12月5日前完成,并在开班前将施教方案报市人社局职建科;在办班结束后,各承办单位应及时对项目的基本情况、主要经验及成效进行总结,并于12月10日前将办班通知、课程表、学员名单、签到表、课程课件、有关照片、总结报告、满意度测评表、补助款票据(附户名、账号、开户行)等材料等报送职业能力建设科,同时将电子版(含相片)发送至ndzynljsk@163.com。对于逾期未上报总结材料者,将视为未完成办班计划。
  
  切实加强办班管理
  
  各地各部门和承办单位要认真贯彻中组部《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切实加强对培训机构和学员的管理,转变学风,务求实效。要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和省里有关培训办班的管理规定,厉行勤俭节约。为推动项目实施工作,对列入省高研示范项目的,由省人社厅给予每个项目9000元补助;列入市级示范项目计划的,由市人社局给予每个项目4000元的经费补助。对办班前未按规定报备、经抽查不符合办班规定、未按计划完成的项目,不给予经费补助。
  
  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联系人:林燕茹,联系电话:0591-87522301、87604816(传真)。
  
  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联系人:钟海燕,联系电话(传真):0593-2761983。(完)
  
  附件:2019年宁德市专业技术人员高、中级研修项目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