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新闻网4月10日电 (陈萍萍)承包结束,拒不归还原公司营业执照等证件材料,无奈原公司向法院起诉,诉请返还公司证照。日前,古田法院受理原告福建XXX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与被告陈甲、陈某乙公司证照返还纠纷一案,此案系首例古田法院受理的公司证照返还纠纷案件。
据福建XXX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诉称,该公司于2010年注册成立,陈甲、郑某丙分别占股40%、60%,郑某丙为法定代表人。至2014年8月该公司经过多次变更,郑某丙占股92%。同年9月,郑某丙与陈甲、陈某乙签订《承包协议》,将福建XXX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承包给二人生产经营,公司营业执照、公章、财务章等证件印章先后交付与陈甲、陈某乙。
2017年1月,承包期间届满。2018年12月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原告公司经营管理的相关材料及手续保管事宜、以及要求股东陈甲、陈某乙支付2017年1月至今承包金的事宜等内容。陈甲、陈某乙并未到场。股东会决议由郑某丙对公司行使全面经营管理权,二被告承包期间取得的公司全部的证件、营业执照等归还后由郑某丙保管。而至原告起诉前,二被告仍不交还原告公司相关证照,致使原告相关工作无法正常开展,故诉请判令返还公司证件。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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